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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爱江山不爱美人3(1 / 2)


季崇见这年轻人一副即将慷慨赴死的模样,原本是想笑一笑让他不至于这么有压力的。毕竟这么有骨气的年轻人,还是很值得人欣赏的。可是他忘了,同样的笑容放在不同的脸上,效果很可能会截然相反。

以至于这位不仅没有放松,反而脸吓白了。

他收了笑意,轻咳一声道:“此次将你请来,确实有事,不过这两日有事要办,怠慢了孙公子。”

孙哲一脸的我都要死了你还要骗我的表情。

你管被麻袋装着拎过来叫“请”?他都快不认识“请”这个字了好吗?

季崇见他不信,继续道:“孤听闻你前些日子写了一篇有关私盐的文章,甚是好奇,故而想请孙公子过来探讨一番。”

他话说完,便有小厮端着笔墨纸砚走了进来,仔细研好了墨,一副真要和孙哲探讨文章的架势。

孙哲被季崇心里不信,却无法拒绝季崇的要求,形势比人强,他不得不起身将之前写的文章默了出来。

季崇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年轻人抖着一双手静静默写文章的样子,满意的点点头。文章之事倒也不是他瞎掰,而是他来的路上从那太监口中撬出来的。那太监自然不敢隐瞒,有什么说什么,把查到的有关孙哲的一些事都老老实实地交代了。季崇在其中筛选了一番,便拿了文章来当借口。

若说探讨文章是季崇不得己才找的借口,那么当他看到孙哲的文章之后,他却觉得此次竟得了意外之喜。这孙哲能猜出抓他之人,确实很有几分才华。他这篇文章辞藻虽不华丽,却行文清晰,有关私盐一事也是言之有物。

季崇素来喜爱提拔有才华的年轻人,挑了几个点提出问题,对方只略一思索,便很快给出了答案。后他又在读书方面考较了一番,发现这孙哲不仅文章写得好,基础也扎实得很,于国事方面更是有自己的见解。

刚开始时,孙哲还不太相信季崇找他真是探讨文章。可是渐渐的,当他发现对方提出的问题都在点上,似乎是真心实意的想跟他探讨之后,便开始迷糊起来。到了最后,似乎对方抓了自己这件事已经不太重要了,他感觉自己仿佛千里马遇见了伯乐,满心都是喜悦,恨不得将毕生所学都呈现给眼前之人。

二人在这间简陋的屋子里聊了许久,待到御医给孙哲看过,季崇这才使人将他送了回去。

临走之时,季崇表情温和地道:“今年春闱,孤提前祝孙公子金榜题名。”

孙哲此时哪里还有之前对于太子的偏见,只将他当做自己将要报效的君王,得了对方的祝福,他恭恭敬敬朝季崇揖了一礼,意气风发道:“多谢太子殿下金口玉言,哲定当全力以赴。”

季崇点点头,满意地送人离开。

系统讶然:“他,他这是被你忽悠瘸了吧?”

“不算是忽悠。”季崇笑道,“他确实有才,打磨一番,堪为美玉。”

孙哲来的时候被人用麻袋提溜着进府,走的时候坐的却是舒适的豪华马车,等到了家门口,还被人恭恭敬敬的搀了下来,这待遇,可不是一个“好”字可以形容的了。

送他的一行人客客气气,将季崇送他的东西都搬下来后,为首那个这才道:“孙公子,殿下听闻您才华横溢,早就想与您一叙。此前下面之人会错了意,才让公子受了诸多委屈,还望公子莫怪。”

孙哲心里对季崇早就改观,下意识的觉得对方说的是事实,于是点点头道:“您放心,之前之事哲绝不会往外泄露半个字,以免坏了太子的名声。”

为首之人微笑着点点头,心知自己这差事也算是办成了。

孙玉和听闻儿子被太子府的人送回来,连忙带着夫人一同出来感谢。太子府一行人却并未多留,茶水钱也未收,便直接驾着马车走了。

待人走后,孙玉和望着那远去的马车感叹道:“太子殿下当真是一言九鼎呐,早上说帮忙寻找我儿,下午就将人送回来了。儿啊,你可要好好读书,为大齐效力。”

孙哲自觉被看重,亦觉得太子性格随和心思清明,有明君之相,他略去自己这两天一直待在太子府一事不提,只道:“太子文韬武略,此次孩儿获益匪浅,得了他的指点,此次春闱更添几分把握。”

孙玉和闻言,又看到太子府送来的一干物什,顿时朝着远方拜了又拜。

**

且不论孙哲归家后如何用功温习备考,这边太子府却迎来了一位不太好随意打发的客人。

安乐侯世子坐在花厅里,笑眯眯地拿出一把造型古朴的匕首道:“太子您看,这可是好东西,真正的玄铁匕,吹毛断发。又不花哨,我看到它的第一眼,就觉得它贼适合你。”

他说着手指轻轻一动,只见一抹冷光自刀鞘中泄出,锋芒毕现。

太子面前亮兵,若是他人恐怕早已被太子近侍拿下,然而此刻,花厅里其他人却丝毫不见动静,只有季崇依旧悠哉地喝着茶。

之所以会如此,是因为这位安乐侯世子孟泽,乃是当今皇后之同胞幼弟,太子的亲舅舅。

孟家出了一位皇后,这位若是有心,想要建立一番功业,也不是多难的事情。然而现如今孟泽二十八岁,身上却无任何职位,只顶着个世子身份整日游手好闲,混成了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。

安乐侯打也打过骂也骂过,可惜人家认错贼快,然后依旧我行我素。

这么个浪荡子,许是因为一层亲戚关系,原主竟对他颇为容忍。他在太子府干过的荒唐事不少,以至于下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孟泽文不成武不就,是个实实在在的弱鸡,而原主却是有一身功夫在的,哪怕对方拿着如此利器,恐怕也伤不到他一根毫毛。

季崇扫了一眼那传说中吹毛断发的玄铁匕,并无过多的表示。收集稀有兵刃那是原主的爱好,对于他来说,一把吹毛断发的匕首,还不如一方砚台来得有用。

孟泽见他没反应,也不气馁,继续死皮赖脸地推销:“你看这个花纹,还有这个低调的形状大小,难道不是非常适合你吗?太子殿下,我买这个可花了一千两白银,绝对符合你的身份。”

他絮絮叨叨的,将自己如何发现这个宝物,又如何跟人竞价的事说了一遍,绘声绘色,让人十分有代入感。

虽说记忆里他平时本身就是这个性子,但季崇还是看出了一点讨好之意。

他听完故事,轻轻将茶盏搁在小几上,开门见山道:“舅舅今日来找孤,就是为了送礼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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