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客漫
  1. 奇客漫
  2. 耽美小说
  3. 被迫成名的小说家
  4. 88、猫的脚印
设置

88、猫的脚印(2 / 2)


“没问题。”他放下伞,扯下袖口包住手指,这才环住她的腿部,轻轻把人往上一送。

简静看清楚了。

邵蒙的屋里有不少血迹,然而,房间里没有他的人影。

这是什么情况?

简静仔细观察了会儿,耳朵捕捉到细微的水流。

在卫生间?

她思忖片刻,腰部使力,脱离江白焰的力道,轻飘飘落回地上:“邵蒙的房间有点不对劲,我们叫老板开门看看。”

江白焰很奇怪:“邵哥怎么了?”

简静摇摇头。

她找来老板娘,请她帮忙开门。

老板娘有点紧张,攥紧钥匙,问:“他该不会是吸了什么东西吧?”

要说他们开旅店的最怕的是什么,莫过于聚众吸*,偏偏明星常犯这种事,屡禁不止。

“不不,他可能是身体不舒服。”简静没把话说死。

老板娘这才松口气,敲门前呼唤了两声,里头没动静,才把门开了。

屋里乱糟糟的,行李、摆设乱了一地,仿佛被小偷洗劫过。更可怕的是地上散落着不少血迹,干涸的血珠在地毯上格外鲜明,十分骇人。

简静粗略扫过房间,直奔卫生间。

下一刻,她惊呆了。

邵蒙的头栽在马桶里,身上鲜血淋漓,沾血的水果刀跌在一旁,刀刃上沾染着血迹。

简静掏出手机拍下照片,然后把电话递给老板娘,要她报警。同时,熟门熟路地从口袋里掏出鞋套和手套,穿戴上进入现场。

第一件事当然是将邵蒙的尸体翻过来,安放在地上方便验尸。人刚死没多久,尸体还是温热的,尸僵才堪堪出现一点点,粗略估计,死亡时间在十五到二十分钟上下。

口鼻处没有泡沫,不是溺死的。但这不需要专业知识都能猜到,因为,邵蒙的表情实在是太明显了。

他五官扭曲,眼球瞪出,表情极其狰狞,一看就知道是受到极大的刺激。

说简单点,吓死的。

除此之外,身上没有别的伤口。

这就很迷惑了。

头栽在马桶里面,还是受惊吓而死?

怎么,马桶里难道冒出了个人,把他拽下去??

简静满头问号,在“特殊任务是不是有鬼”和“唯物主义不相信鬼神”之间反复横跳。

她甩甩脑袋,决定先看现场。

可这是她见过的最简单的死亡现场,虽有血迹,但这点出血量绝不致死,再看刀伤的口子,全都是由邵蒙自己割出来的,有的深,有的浅。

水果刀是客房里的小刀,刃薄而窄,最多削个苹果皮,连西瓜都切不开,别说杀人了。

窗户开了一条缝,但外面有防盗窗,铁条间的空隙只够猫进出——地板上的梅花血脚印应该就是这么来的。

门是感应锁,外部只有锁孔和感应区,门碰上即上锁,必须用钥匙或门卡才能打开。

“钥匙一直在你手上吗?”她问老板娘。

老板娘确定:“对,钥匙我一直随身带着,没有谁拿过。”

完完全全的密室。

简静现在也开始怀疑邵蒙吸什么东西了。

但如果是过量致死,系统为什么要给她发布任务?

头一次,她感受到了浓浓的迷惘。

“发生什么事了?”外头传来黄导的声音,“小邵怎么了?”

简静:“死了。”

许编剧:“什么?!”

她走到外面,看到走廊两边的房间都有人探出头来,神色讶异又震惊。

黄导脸色难看:“是什么情况?”

简静迟疑地摇头。

四下静默。

手机响起来,老板娘慌忙接起:“喂,是,是我报的警,不……好。”她低声应答几句,一脸诧异地把电话递给了简静。

简静拿过手机:“你好。”

“请问你是手机用户简静本人吗?”

“是。”

“你好,简小姐。请开一下视频,我们需要确定你的身份。”

简静疑惑地照办了。

视频那头出现一位警服小姐姐,和她进行身份认证后,说道:“简小姐,现在由我向你说明情况。二十分钟前,因为暴雨造成的山体滑坡,通向案发现场的公路无法通行,警方最早将在明天早上赶到。”

简静:“……”暴风雪虽迟但到。

“您信用良好,曾多次协助警方破案,现向您授予部分权限,请协助警方录入现场信息,并维持秩序。”

简静:“知道了。”

“请登录公安部XXX网站,上传现场照片,并记录死者与涉案人员信息。”

“请在必要时开启线上执法仪,保证您和他人的相关权益。”

“道路通行后,警方将在第一时间赶到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女主都死过一次,小配角怎么能有免死金牌?

系列剧大家不要操心,少包也换人了,唐僧和邓布利多也换过,再说恶魔的设定是能变脸的,不要担心这个啦!

*

注意,特殊任务没有鬼,手法和死亡都遵守基本规律,大家不用害怕

但这类剧情确实比较特别,严谨的推理爱好者可能不喜欢,跳订请随意

写是因为很赤鸡,很好玩,我喜欢^_^

*

国内没有侦探的说法,综合考虑后,架空了这部分的设定

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》第五章24条,有提到说:勘验、检查现场时,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,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,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,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。。

虽然静静不能说无关人员,但这是我想到的维持警方地位,又能让普通人参与进来的设定了。

我的设定并不一定是最合理的,可作者智商有限,就是这么写了,不要杠,谢谢理解。


设置
字体格式: 字体颜色: 字体大小: 背景颜色:
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