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明耀和清芜相继毕业后,她的生活便回到了大一时波澜不惊的状态。
多数时间是在采访和整理新闻,曾经钟爱的网游也弃了放在一旁,偶尔空闲,也是去学校旁的茶吧坐着,泡杯香茗静静地看几页风景,也是种享受。
“小姐,到了。”
宋笙静坐了一会,醒了醒神,下车付了车费,取出行李箱中的备用钥匙进了电梯。
这里是林明耀毕业后就购置的房产,说是要作为他们日后的婚房。
林明耀自己另有房子,这里只是宋笙来B市的临时住处。
宋笙下飞机之后特意去菜场提了一条鲜活的鱼。
两人还在大学交往的时候,他最爱喝她煲的鱼汤,别家的都喝不惯。她想起他喝汤时的眉眼,脸色又忍不住红了几分。
开锁,进门。
客厅的灯散发着柔和的光,宋笙微笑起来。
白色的家具,绒毛的地毯,双人的拖鞋……
“咦?”宋笙皱了皱眉,家具的摆放同她上次走前无异,可是这拖鞋怎么这样散乱?
视线一转,林明耀的锃亮皮鞋旁边赫然摆放了一双红色高跟鞋。
宋笙对这双鞋有些印象,是sv的春季限量款,闺蜜叶清芜就有一双,她也很喜欢,可惜已经绝版。
是明耀带了客人回来吗?
宋笙想了想,又自言自语道:“胡思乱想什么,他在加班呢。”
说不定是看她喜欢,偷偷买来想给她个惊喜。
他以前就喜欢这样,还偏偏要和清芜串通好不肯告诉她。
想到叶清芜,宋笙的眉眼弯了弯。
这个在大学就交好的闺蜜也已经有好些时候没有联络了。
叶清芜和宋笙同届,毕业后四处辗转,去年也来了B城。
上次通电话的时候她说碰巧遇见了明耀,于是一起去吃了饭,宋笙还特意嘱咐了要好好替她看着明耀,别要让他四处拈花惹草。
如今既然自己也来了B城,自然也要请清芜吃顿饭,叙叙旧的。
想到这,宋笙脱下鞋,从提箱里取出海鲜特产来到厨房,打算大展厨艺。
只是,就在她洗了手开始做饭时,不远处的主卧里却传出来细碎的声音。
循声望去,屋里泄出暖色的灯光。
难道林明耀真的在家?他今晚不是要加班吗?
宋笙有些犹豫,心下泛起几丝凉意。
女人的聪明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,而她们的愚蠢往往只有一种。
在无数种选择里,她们总是一意孤行地选择最蠢的方法并且毫不自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