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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1、第 141 章(2 / 2)


杰森工作时穿西装,在家里就是T恤加大裤衩,要么就是穿带有卡通图案的睡衣,出门做义警时穿皮夹克和皮裤,此类衣物是没有的。

走进餐厅时,布鲁斯坐在主位上看着报纸,提姆安安静静的剥着一个水煮蛋。

杰森完全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,又觉得这一幕简直久违到了让他思念的地步,他想走过去,又畏惧向前。

他曾一度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,可他现在就站在这,一切仿佛是做梦。

阿福对他笑了笑:“杰森少爷,早安。”

杰森不自觉的勾起嘴角:“早安,阿福,我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?”

“不,恰恰相反,因为您,早餐的餐桌第一次聚齐了这么多人。”

老管家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某个经常赖床到中午的一家之主,布鲁斯更加认真的看着报纸,一言不发。

达米安站在杰森身后,抬手在他腰上推了一把,差点让杰森从楼梯上滚下去。

这小子的力气真是越来越大了。

杰森回头,用口型说道:“傻饱饱。”

达米安瞪他,同样无声的回道:“醉鬼。”

两人同时别开脸,朝餐桌走去,这时提姆将那枚剥好的鸡蛋放在身边的盘子里,看着杰森拍了拍旁边的座位,示意他坐那里,然后所有人都看向了他。

提姆好整以暇的回视众人,神情坦然。

“怎么了?”

布鲁斯沉默不语,达米安眯起眼睛,老管家神情不变的给杰森倒了杯热果汁。

杰森走到他旁边,伸手往兜里一掏,拿出一个窃听器,提姆对他微笑,正要说话呢,窃听器就扔他头上。

提姆捂着脑门,心想肯定红了。

接着杰森又从鞋底摸出一个定位仪扔达米安的脑门,腰带里的另一个窃听器扔向布鲁斯的脑门,布鲁斯伸手抓住。

提姆提醒杰森:“腰带里那个才是我放的,鞋底那个是布鲁斯的,口袋里那个是达米安放的。”

杰森:“whocare!反正你们都不无辜!”

餐桌气氛就此回归正常,杰森气哼哼的坐下,抓起鸡蛋塞嘴里两口吃完,又拿着三明治,一边吃一边提醒布鲁斯。

“那张报纸上有关那帮海盗的新闻不正确,他们不是逃掉了,而是在逃到里加湾的时候被拉托维|尼亚的军舰击沉了。”

布鲁斯嗯了一声:“谢谢。”

杰森又咬了一口三明治。

吃完早饭的时候,提姆又主动提出要送杰森回东区孤儿院,杰森说了一句不必了,走出韦恩庄园后,就自己开了传送门。

提姆站在落地窗旁看着他的背影。

杰森依然没有选择停留,但是没关系,提姆认同杰森的自由与对梦想的坚守,但只要杰森想回来,提姆总会带他回来。

……

提摩西.德雷克从小就是个独立又理性的孩子,父母常年为了工作在外忙碌,一年回不了几次家,他就自己照顾自己,即使年纪很小,他也过得不错,在父母眼里他是不让人操心的乖儿子,在老师眼里他是成绩优秀的好学生。

他第一次做出的超出“好孩子”的事情,就是在哥谭的夜晚追逐罗宾的身影。

在哥谭于晚上出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,而且他那时候还是小孩子,提姆很清楚这一点,但他还是那么做了。

年少的杰森.陶德身上聚集了所有让青少年追逐和崇拜的特点,他性格直率,嫉恶如仇,善良勇敢,拳脚强硬,活力十足。

而当他立于高处俯视哥谭时,小罗宾的眼中有着对这座城市的热爱,还有对其中发生的种种不幸的悲悯。

他就像是火焰般耀眼、温暖,一双绿松石色的眼睛偏又清澈干净,这样一个孩子追随在蝙蝠侠身边,就好像给灰暗的哥谭也增添了一份亮色。

如果要提姆为那时的杰森下一个定义的话,他会说,罗宾时代的杰森是哥谭的烛火,更是蝙蝠侠的明灯。

虽然超英里有代号为“星火”的女性超英,但少年时代的杰森,才是他的“星火高悬”,他那时候还很小,却已经能很笃定的说,至此一生,他都不会再遇到如杰森.陶德这样的人。

他们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,好到杰森在学校里找人一起吃午饭的时候,只想得起提姆的名字,杰森会跑到小学部找提姆,然后拉着他的手跑过铺满了枯叶的小路。

杰森有一年上台当着全校的面唱《圣母颂》,当时也是提姆陪杰森练习,他弹钢琴,杰森唱歌,窗外有一棵高过三楼的女贞树,风一吹,上面的叶子就纷纷落下。

提姆非常珍惜这段友谊,并为杰森将摄影技术磨炼的越来越出色,等到杰森参加普莱西德湖的比赛时,那少年穿一身洁白的纱堆砌的考斯腾,身上缠着主办方喷出的金丝带,提姆对他大喊“杰森,快来这里,我给你拍照”,小烛台就笑着带着金丝带,在洁白的冰面上做起了躬身转。

14岁的杰森美好的就像是普莱西德湖的雪。

等后来杰森死了,蝙蝠侠开始失控甚至是步入疯狂,提姆就主动找上门提出要成为新的罗宾,等杰森回来,他又认真考虑自己要不要换个代号,把位置还回去。

他当然对罗宾这个代号有感情,毕竟问遍所有做过罗宾的人,从迪克、杰森、提姆、斯蒂芬妮现在的达米安,没有人做罗宾时是不快乐的。

然后杰森就毅然决然的走上了和蝙蝠家背道而驰的道路,他没有成为超级反派,而是成了超级反派的猎杀者。

说实话,知道红头罩和蝙蝠侠斗起来的时候,提姆简直惊呆了。

知更鸟在成年后选择离开蝙蝠侠单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,但杰森绝对是离开的方式最为决绝和惨烈的那个。

携带满心怒火回归哥谭的年轻气盛、锋芒毕露,是小辈中唯一敢和蝙蝠侠走到对立面,与之针锋相对的叛逆者。

虽然家里也不乏青春期和老蝠亲杠起来的小孩,但不得不说孩子们大多斗不过老蝠亲,而红头罩却是真的让蝙蝠侠吃过大亏,甚至差点在蝙蝠侠眼皮子底下做掉小丑的。

直到今天,杰森依然是历代罗宾鸟和老蝠亲掐起来时战绩最辉煌的那个。

最让提姆敬佩的是杰森的坚定,蝙蝠家的其余成员不敢越过杀戮的界线,一是他们身为义警不能主动践踏法律,二就是他们都不确定自己越线后,能否还保持理智。

杰森浸泡过拉萨路池,曾为刺客联盟工作,他在哥谭大开杀戒,可他保住了理智,从不曾真正的堕落。

论出身,其实杰森是家里最低的,他在污糟的烂泥里出生,在犯罪巷成长,因为偷车而被蝙蝠侠带回了家,可就是这样的杰森,为哥谭付出了几乎全部,并在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经历着痛苦、蜕变,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路。

平心而论,如果给提姆一个如杰森那般的家庭和父母,还有那样糟糕的成长环境,他无法肯定自己还能拥有现在的教养和性格,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平安的长大。

提姆还看过杰森的尸检报告,知道杰森的特殊之处,可是那又如何?杰森的品性与实力,让提姆彻底抛开性别的层面去欣赏他。

当时提姆只是将杰森视为曾经的朋友、不幸与家人站在对立面的前代罗宾、危险又强大的红头罩。

直到某个平淡无奇的下午,大概就在杰森送完圣诞节礼物,临走前还看了一眼那张刺目的全家福后不久。

提姆开着车从韦恩大厦下班,然后他看到了杰森,那时杰森提着一篮子菜,看着才从超市出来,穿着白T恤以及黑色的五分裤,踩一双黑色的拖鞋,白色的、流线型的小腿在走动时格外惹眼,手里拿着个电话,一边走路一边说着什么,笑得特别好看。

提姆没上前打招呼,也没把这事看得多重要,结果晚上就梦到了小时候第一次和罗宾接触时,小罗宾开着机车送他回家,下车时在光洁的大长腿上搓了几下,双腿互相摩挲着,膝盖微微发红(15章)。

梦醒的一刻,提姆先是发了一阵呆,然后就爬起来洗内裤,一边搓着那片布料一边唾弃自己没出息,不就是一双腿嘛,至于这样?

这么多年了,他看着蝙蝠侠的胸肌没弯,看到夜翼的屁股也没弯,看到一双腿就这么抛弃了直指一方二十多年的性取向真的好吗?

他也不是什么腿控……吧?

好吧,没人能看着杰森的腿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不是腿控,提姆认了。

这纠结也没持续多久,提姆就知道了杰森有了新男友的消息(120章),对象是谁杰森瞒得很死,只有一点毫无疑问,那就是杰森和他的新男友把该干的都干了,感情好得很。

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迪克.格雷森一样会和有主的女性滚起来,更何况提姆对杰森也没到非他不可的程度,所以他心里默默祝福了一下杰森,就将这段悸动埋了起来。

经历了变种人维权的风波,和巴基在复仇者内战中分离,巴基为他杀死了小丑。

看到小丑尸体的那一刻,所有人都知道,巴基的名字将会永远铭刻于杰森心头,无论他们是分还是合。

然后杰森去了东欧留学,提姆和他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少,在少少的几次交流中,他看着杰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熟起来,太多的苦与艰难为他磨出了一把鞘,而杰森将锋芒藏于鞘中,等待着再次朝命运挥剑的时刻。

提姆的直觉告诉他,挥剑过后,杰森将会遍体鳞伤的迎接胜利。

总之,那时候提姆依然没有和杰森进一步发展的意图,毕竟大家都是很忙的,杰森要读博,提姆要做总裁,念书工作之余,大家还要一起做义警维护城市治安。

谁知道稻草人又搞出了新版本的恐惧|毒|气,而提姆中招后又跌跌撞撞的跑到了杰森家里呢。

在最恐惧的时候,他的第一反应是跑到杰森在的地方,这足够把提姆敲醒了,暗恋杰森一年以来,他一直以为自己将情愫控制的很好,但事实却是他正越陷越深。

作者有话要说:想起最初20章的时候,小学鸡提姆人气超高2333,迪克上位时都有不少人说小学鸡更好哈哈哈,其实提姆一直很关注杰森的,而且他对杰森最初是友情居多,还有男人对男人之间的钦佩、超越性别的欣赏、对于和蝙蝠侠对阵时战绩最佳的知更鸟的叹服,感情变质都是后来的事了,理性告诉他杰森处过巴基那么好的男人,之后和杰森在一起恐怕压力会很大,但越了解杰森,他就陷得越深,最后干脆一咬牙,追,不追的话他和杰森也就那样了,追了的话指不定就能打出结婚生子的he呢?

独白

希望能拥抱那高悬于哥谭的烛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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