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现在又不怕胃不疼了?”沈郁再次俯身逼近林谏。
林谏下意识地向后仰了仰身子,与他保持住一段距离,故作潇洒地回:“先吃了再说,管他呢!”
其实他的胃就从没有疼过,他只是不喜欢吃肉而已,但老冰棍是他童年时的回忆,可自从来到亚兰市后,他就再没有品尝过了。
沈郁眉眼微挑,眼底的笑意更深。
时近晌午,唐人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。
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时,都会被这两位身穿西服、面容英俊的男人,屈身在小板凳上吃雪糕的画面所吸引。
但他们两人却丝毫不为所动。
其中一位吃的极其投入,似乎在品鉴什么高档美食,而另一位虽然敛着眉眼,目光却从未放过对面那人。
等到林谏恋恋不舍地将木棍上最后一点吃尽,沈郁才起身走向摊位去和老板娘结账。
正当林谏独自坐在板凳上晒太阳的时候,突然,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孩闯入了林谏的视线。
男孩支棱着两条腿跌跌撞撞地跑向林谏,正被一条脏兮兮的疯狗追赶,口中大喊着“救命啊!”。
眼下情况紧急,林谏未及多想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向男孩,用胳膊将男孩紧紧护在自己的怀中。转身的同时,他下意识地将眼睛闭了起来、紧咬着后牙槽,心里已经做好了会被流浪狗撕咬的准备。
就在这时,一阵冷风伴随着淡淡的木质香调从耳旁刮过,紧接着便传来阵阵疯狗的哀嚎声。
林谏惊魂未定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,入眼所见的即是沈郁宽阔结实的后背,仿佛一把巨大的□□,将自己和男孩安稳地护在阴影之中。
而那条疯狗已被踢出了数米远。
“没事吧。”
沈郁转过身来,眼底的戾气在对上林谏的视线后豁然消散,下一秒竟伸出手在林谏的脑袋上轻柔了下。
手掌的温度很烫,灼热的温度透过颅定直窜林谏的胸膛,将残留的恐惧悉数驱散。
林谏依旧有些惊魂未定。他摇了摇头,又见男孩在怀中不停地抽噎,于是柔声宽慰:“不怕,那只狗已经被这个大哥哥赶走了,这个哥哥是不是很厉害?”
男孩吸了吸鼻子,鼻涕还挂在唇角,哽咽着小声点头,“厉害......”
许是男孩的夸赞太过直白,沈郁眉梢一颤,紧绷的嘴角渐渐轻扬起一个弧度,笑容寡淡到林谏稍不留神就会错过。
沈郁低头轻咳了声,生硬地将头撇过,但耳尖却隐隐泛红。
他好像在害羞?
林谏低头一笑,弯曲着食指在眉间摩挲了一下,仿佛在刻意掩盖自己的某些情绪。
和沈郁认识也有段时间了,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沈郁笑。
沈郁笑的很内敛,但却令林谏心中某块平静如死水的地方蓦然被击中,荡起千万曾水花。
“噢哟,小凯呀,你跑哪儿去了啊!”身后响起老板娘抱怨的声音。
她在看见不远处夹着尾巴逃跑的流浪狗后,立刻惊呼一声,连忙上前、蹲在男孩的身上摸索:“又被流浪狗咬啦?真是要命了!都怪那个叫路鹤慈的,养了那么多流浪狗又不把狗关在自己家里收养!”
“路鹤慈”三个字本能地令林谏心中一紧,如遭针刺。“阿姐,你刚才说的是谁?”
“路鹤慈啊!”老板娘略带嫌弃地说:“他的确是个好心人,但好心却办了坏事的呀。喂养了那么条流浪狗,搞得人天天不得安宁,白天叫晚上叫不说,还经常追着周围的孩子乱咬的呀!再这样下去,我就要报警的好伐!”
林谏和沈郁的目光飞快一对,心觉路鹤慈养狗一事并非表面上这么简单。
林谏:“路鹤慈就住在附近?”
“啊,对的呀。就在对面。”老板娘指着唐人街对面的一个二层小洋房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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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去的路上,林谏一直保持着撇头望向窗外的姿势,心里不断猜测着路鹤慈喂养流浪狗的原因。
“你似乎很怕狗?”沈郁目不移视地看着前方,淡淡问。
“也没有。”
话题触及到林谏的痛处,令他不由地又想起了菲斯特,轻叹了口气,说:“我以前养过一条边牧,和他朝夕相处了四年,他就像我的家人。后来他......得病死了。”
沈郁从兜里掏出根香烟,打火机点燃烟头时,冒出一缕青烟,烟草的香气充斥在他的口鼻中,眼神略显凄冷。
“每个来到我们的生命中的人、事、物,都带着他独特的任务与使命,等任务完成了,他们也会相继离开。”
这段颇有哲学含义的话让林谏的目光氲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汽,他的手指微微攥紧,仿佛每一个字都打进了他的心底。
他不禁联想到,不管自己能否找到自证清白的证据,但终有一天都会离开“猎影”。
虽然他心中对沈郁依旧有所戒备,但他这些天已经明显感觉到,自己似乎对沈郁真的动心了。
等他离开的那天,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沈郁?
沈郁瞥了眼正在发着呆的林谏,忽然后腾出一手,从兜儿里掏出一个东西扔了过来。
“是什么?”林谏慌乱中接住,摊开手心,只见是一个类似U盘的东西。
沈郁淡淡的回:“是巴布的赏金密匙。”
这是林谏最想要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