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
陆凛挂掉电话,有些气闷。
妈的,忙活一早上,白打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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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有一只小麋鹿我从来也不骑,直到有天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。”
“妈妈,不是小麋鹿,是小毛驴。”
繁华的商业街区,人来人往,车水龙马。
星巴克咖啡店外的黑色小木桌边,米诺将奶油蛋糕糊得满嘴都是,他认真纠正姜妍哼错的歌词。
唐伈点了点米诺的小鼻子:“你妈妈啊,就喜欢骑小麋鹿。”
“咦?”
唐伈意味深长地笑着:“小麋鹿,身体好,能驮着你妈妈,到处跑。”
“小毛驴身体也好呀。”
姜妍端着咖啡杯,对米诺道:“别跟你老不正经的唐伈阿姨学坏了。”
小孩子适应能力是很强的,尤其是米诺这样,经历过动荡与不安,在荒原战火中能顽强生存下来的小男孩,自然也可以很快适应陌生的环境。
现在米诺已经不像初来时那样害羞,也会跟别人说话,时不时撒撒娇,小孩子应有的天真和童趣再度回到他的身上。
但是比之于一般的小孩子,他更加懂事,善解人意,也很会察言观色,脑袋瓜不是一般般的聪明,姜妍还真怕唐伈把他给教坏咯。
“妍儿,待会儿我们去给乖儿子买衣服么?”
却迟迟等不到回答,唐伈抬头,姜妍正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,眉心微蹙。
正对面十米远的露天西餐厅,洋伞朵朵,绿荫掩映。
陆凛和一个女人,面对而坐。
那女人穿着糖果色系的连衣裙,头发卷卷的,垂在肩膀上,矜持地吃着盘子里的牛排,可是目光却总是在陆凛身上逡巡。
今天的陆凛,打扮得人模狗样,比姜妍回来之后见他的任何一次,都更精致。
唐伈见姜妍变了脸色,连忙道:“看小麋鹿还给人家铺餐巾呢,据我的经验,这么礼貌的事,男人只会做一次,那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。”
姜妍眸色一冷,当初跟陆凛跟她第一次约会,也没见他这般殷勤,谈笑风生。
当年的陆凛,端着一股子严肃正经的高冷范儿,约会都能约出开市局大会的沉闷。
多年不见,长进啊!
而他对面那女人笑得矜持,嘴里一直在说着什么,陆凛点头回应着。
她说话的时候,他会凝视她的眼睛,但是说完之后,就马上移开。
不会冒犯,极有绅士风度。
“妞挺正。”
唐伈开口点评,没留神,姜妍已经朝着对面露天餐厅走了过去。
米诺见妈咪离开,正要跟上,却被唐伈拉住。
“宝贝儿,你就别去凑热闹了,看你妈咪怎么把你小鹿爸爸抢回来。”
露天餐厅,姜妍悠哉地走过来,与陆凛相距不过一米半的隔壁桌停下。
一阵香风盈鼻。
陆凛余光注意到了她,面上却不动声色,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。
他的手下意识地伸到脖颈间,正了正领带。
姜妍今天穿着一字肩上衣搭momJeans高腰宽松牛仔裤,轻松又随意,长发挽了个髻,凌乱地插|在后脑,丝丝缕缕的黑发如流水般垂落,
她优雅从容地入座,手包随意扔桌上,落座的时候,朝陆凛投来一瞥。
这一瞥,味道有些重。
眉毛一拧,能拧出水哒哒的委屈。
陆凛手里的叉子,拿起,又放下。他索性抽纸巾擦了擦嘴,不吃了,吃相不雅。
莫名还有点儿小心虚。